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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班(线上培训 线下上机考试 全国通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修订)等法规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考核合格证和安全生产培训证如下图:
培训对象
初次培训: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人员。
再培训: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的人员。
培训内容
考证班培训内容:
(1)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规;(2)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安全标准;(3)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5)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6)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7)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技术措施;(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9)事故应急管理;(10)安全生产方针;(11)职业危害现状与监管;(1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3)安全社区建设;(14)企业安全标准化;(15)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分析;(16)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发和使用;(17)危化仓实景培训。
再培训班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新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危险化学品重要法律法规再学习;(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4)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5)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经验借鉴;(6)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省级(直辖市)出证 全国通用